医保卡 可以 进行家庭共济,但有一些具体的条件和限制:
- 共济对象 :
- 职工医保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授权共享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及近亲属使用。
- 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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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需在同一个统筹区参保,且授权人需为正常参保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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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必须持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不能使用他人的医保卡进行就医。
- 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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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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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和门诊重症、慢性病等专属本人的待遇资格不能“共济”。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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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可通过现场申请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进行家庭共济账户的创建和成员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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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后,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购药等展码支付。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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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按规定参加医保,在生病的时候才能通过医保基金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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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并不等于“医保卡可以全家使用”,医保卡本身不能共用。
综上所述,医保卡内的资金可以共济给家庭成员使用,但医保卡本身不能共用。家庭成员需要使用本人的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和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