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2022年1月1日起, 省内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这一政策覆盖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并且适用于省内所有已接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
具体的政策细节如下:
- 覆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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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在甘肃省省内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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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范围 :就医地已接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 结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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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对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诊转院、外出务工、异地就学人员等已办理或新增备案的参保人员,继续按参保地政策进行联网直接结算,不降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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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备案 :除上述6类备案人员以外,其他参保人员在省内各统筹区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即可联网直接结算。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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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政策规定 :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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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2023年全面开通了所有门诊慢特病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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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 :应确保自己的医保信息已正确录入并接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便在省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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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需确保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