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灵活就业生育险的 计算方式如下 :
- 生育津贴计算 :
- 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按照其生育时杭州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
- 医疗费用报销 :
- 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给予报销。
- 待遇等待期 :
- 生育时已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其生育保险在杭州市连续缴费未满6个月的,需缴满后方可回溯支付生育津贴待遇。
-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
-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但这一标准主要适用于单位参保职工,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则是以其个人生育时的缴费基数为基础。
- 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 :
- 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人工流产为84元,引产为252元。
- 缴费要求 :
- 灵活就业人员需按规定和职工医保费一同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费率另行通知。
- 累计缴费要求 :
- 有观点认为,灵活就业生育险需要交满10个月才能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并且必须登记,怀孕在登记时间之后才给报销。
综上所述,浙江灵活就业生育险的计算主要依据个人生育时的缴费基数和规定的产假天数,同时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生育津贴前,确认自己的缴费是否满足相关条件,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