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能使用
福州的医保在厦门 一般不能直接使用 。如果需要在厦门使用医保,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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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在出差、探亲、休假等情况下,因紧急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办法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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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 :如果是退休人员,并且子女在北京定居,可以在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可以在异地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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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 :如果在厦门工作,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厦门,这样在厦门的就医就可以使用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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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联网结算 :厦门的医保卡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在福州的药店使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参保地支持异地药店购药服务,并且参保当地的政策允许进行备案,同时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的医保定点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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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综上所述,虽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福州的医保可以在厦门使用,但一般情况下需要办理一些手续或满足特定条件。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