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于 2019年12月1日起合并实施 。根据《甘肃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两险合并后,职工生育保障水平保持不变,并实现以下几方面的统一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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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参保登记 :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再进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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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并运行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一并征缴,按照“两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合并后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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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两险的定点医疗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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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实现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一体化经办,信息系统一体化和资源共享统一规范。
这些措施旨在简化管理流程、降低成本,并提高基金的共济能力,确保职工的生育保障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