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
- 人工流产和放环术 :
- 人工流产报销210元,放环术报销200元。
- 引产术 :
- 16周以内引产术报销1000元,16周以上引产术报销1800元。
- 药费限额 :
- 正常产药费限额报销200元。
- 剖宫产 :
- 报销450元。
- 引产费用 :
- 16周以内及以上引产分别报销100元和150元。
- 生育津贴 :
-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生育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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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产前门诊检查费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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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产前门诊检查不超过800元,三级以上医院正常产12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二级以下医院800元(单胎或双胎顺产);多胎或难产:三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400元,二级以下医院1200元;剖腹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二级以下医院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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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怀孕2个月以内终止妊娠(未住院),标准为300元;怀孕2个月以上终止妊娠(住院):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二级以下医院500元;超过6个月以上,每增加一月,增加100元。
- 生育津贴补偿 :
- 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这些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