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种报销比例
厦门的医疗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 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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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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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1200元,退休人员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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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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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5%,退休人员为85%;超过1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提升至90%和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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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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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人员类别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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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85%,一级医疗机构为90%。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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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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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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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超过1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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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超过1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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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超过1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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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和未成年医保:报销比例与城乡居民医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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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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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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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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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超过1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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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超过1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 大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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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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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至10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为75%;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为85%;20万元以上至最高赔付限额的部分,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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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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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为60%;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为70%;20万元以上至最高赔付限额的部分,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为80%。
这些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