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 在职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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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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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至4万元: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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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98%
- 跨省安置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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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藏实际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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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藏实际工作年限21年至30年: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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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藏实际工作年限31年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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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安置退休人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5%
- 59328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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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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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至4万元: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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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100%
- 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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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缴费基数: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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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缴费基数: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限额300元
- 特殊疾病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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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缴费基数:报销比例90%,年度最高限额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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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缴费基数: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限额60000元
- “两病”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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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和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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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医院: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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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限额2000元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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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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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
这些报销标准涵盖了住院、普通门诊、特殊疾病和“两病”等方面,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档次、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以及住院次数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自己的缴费档次和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