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在贵阳,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关键条件之一是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如果生育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但在生育后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也会补发。
具体来说,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包括:
-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并且符合国家和贵州省计划生育规定。
-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含生育当月)。
-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
-
如果生育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但在生育后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也会补发 。
因此, 在贵阳,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需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才能申请生育津贴 。如果生育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但在生育后继续缴费满12个月的,也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