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并入医保的实施时间是从2019年6月1日开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这一政策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以及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此外,全国已有超过20个省份公布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方案,并在2019年底前实现了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这一政策的推进有助于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有些地区如四川在2024年12月16日发布了新的指导意见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但这并不改变生育险并入医保自2019年6月1日起已经实施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