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参保县(市、区)域内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55%,全省统一明确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报销限额不低于150元。
- 慢性病门诊 :
- 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每年有固定的起付线标准,具体按照安徽省各市区政策为准。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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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起付线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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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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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属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为700元;在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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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外医院住院,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在外省医院住院,起付线按当次住院费用的20%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不足2000元按2000元算,报销比例统一为60%。
- 大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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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在5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0%;费用在5-1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5%;费用在10-2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75%;费用在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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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的起付线在1-2万元内,省内最高限额为20-30万元,省外最高限额为15-20万元。
- 门诊特定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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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的费用,每月在150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85%,对其他人员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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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在门诊进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85%,对其他人员支付75%。
- 其他特殊政策 :
- 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需要药物治疗,但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综上所述,安徽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较为详细,涵盖了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住院、大病报销等多个方面,旨在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建议参保居民详细了解当地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