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湖北省内的流动就业人员可以跨市(州)转移职工医保关系 ,并且原有缴费年限可转到现参保地累计计算,原有账户金额可提现或转到现参保地继续刷卡使用。此外,湖北省内16个市(州)的62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职工医保异地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功能,使得医保卡省内异地就医更加便利。
对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湖北省已与其他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允许参保人的医保个账资金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 湖北省内可以跨市使用医保 ,包括转移医保关系、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以及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支付医疗费用等。参保人员只需进行相应的备案和手续,即可享受到这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