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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的医保门诊 可以报销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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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卫生院等一级医院报销5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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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及以上根据各统筹区自行安排,长春市和辽源市的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500元,其他地区为350元。
- 慢性病报销 :
- 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后遗症等19种慢性病在医疗机构报销60%,患有多种慢性病可累加报销额度,年度最高限额为6500元。
- 特殊疾病报销 :
- 结核病、艾滋病、血友病、手足口病等48种特殊疾病在指定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报销比例按照同等级别住院比例。
- 起付线和封顶线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2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封顶线为2000元。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
- 退休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2%,二级医疗机构为57%,三级医疗机构为52%。
综上所述,吉林省的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涵盖了普通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多个方面,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疾病类型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报销项目,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