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门诊统筹账户的起付标准为 在职人员1000元,退休人员300元 。当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标准时,需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则由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具体来说,杭州医保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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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承担门诊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其中在职人员为10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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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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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76%,退休人员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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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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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6%,退休人员92%。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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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医保类型和就诊医疗机构级别,了解并合理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以降低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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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多次住院的情况,注意起付标准的累计计算方式,以及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承担比例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