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的医保统筹额度如下: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含门诊医疗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
-
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7000元 。
-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
建议:
-
基本医疗保险 :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A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从1500元降低为700元(退休人员350元),一个统筹年度内基金支付限额为7000元,并适当提高门诊统筹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
门诊特殊病待遇 :门特患者起付标准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按照就医医疗机构的级别所对应的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支付,A级药店购药按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两种以上(含两种)门特病种患者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门特和住院共用年度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统筹 :对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为30元。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提高至1800元。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门诊提高至2400元。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含门诊医疗待遇)为25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因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