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及范围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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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级卫生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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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一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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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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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5%。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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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60%,年报销封顶线为1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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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包括一般诊疗费、门诊治疗费、医技检查费、合规药品费。
-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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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6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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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
- 门诊慢特病报销 :
- 报销比例为70%,不设起付线。
- 大病保险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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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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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报销比例根据金额不同分别为60%、70%和80%。
- 其他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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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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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在大病保险方面享受倾斜政策,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这些报销比例和范围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并在就诊时遵循相关规定,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