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泉州的异地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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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4月底起,泉州已完成医保信息系统改造,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线上备案后进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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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看病可以直接刷医保卡。
- 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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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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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目录: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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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政策: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报销条件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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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包括经批准转外就医的泉州市居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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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通常包括社会保障卡、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分类汇总清单、长期和短期医嘱单复印件、出院小结等。
- 未持卡直接结算 :
- 跨省异地就医未持卡(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的,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零星)报销的,按照参保地目录计算待遇。
- 报销比例与待遇 :
- 跨省异地就医未事先备案的,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零星)报销的,可以适当降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省本级降低5个百分点)。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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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并在已开通跨省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医保直接报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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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无法直接报销结算的,参保人可先垫付医疗费用,再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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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医保直接结算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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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参保人员应妥善保存相关医疗费用发票和材料,以便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