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最新的医保异地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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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转院手续 :自2022年5月1日起,乌海市取消了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办理异地就医转院手续,进一步优化了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异地就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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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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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政策范围内个人先行自负比例统一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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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返回参保地经办机构结算的,政策范围内个人先行自负比例调整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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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乌海市已正式上线5种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并新增了5种,总共能提供10种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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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包括普通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及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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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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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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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以及因其他原因急需异地就医人员。
- 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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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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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5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5%,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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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内:住院3万元以下报销90%,3万元以上报销95%,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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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外:住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9-10万元。
- 大病保险待遇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因住院、门诊特殊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4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报销限额40万元。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简化异地就医流程,降低参保人员的负担,并提高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在异地就医时能够享受到更优惠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