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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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8%(其中参保退休人员按92%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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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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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5%(含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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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等级医院:参照一级医院执行。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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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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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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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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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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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转诊:1000元。
- 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
- 为绵阳市上年度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倍。
- 普通门诊 :
- 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 其他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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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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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先支付总费用的10%,再按照上述比例报销。
这些规定为绵阳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合理使用医保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