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费用 :
- 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200元,支付限额为2500元。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
- 住院费用 :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
-
社区医疗机构:一档65%,二档45.5%。
-
一级医疗机构:一档60%,二档42%。
-
二级医疗机构:一档55%,二档38.5%。
-
三级医疗机构:一档55%,二档38.5%。
-
肾衰竭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定项目,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高,分别为90%和80%,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10%和20%。
- 特殊疾病治疗费用 :
-
患有特定疾病如血友病、恶性肿瘤等,门诊治疗报销比例为90%。
-
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在相应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85%报销。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 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和93%。转诊至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85%,未按规定转诊直接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为80%,跨省报销比例为70%。
综上所述,甘肃省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较为详细且复杂,具体比例取决于就医类型、医院级别以及是否属于特定疾病或治疗项目。建议参保职工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就医时携带社保卡以便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