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职工医保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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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1月1日起,齐齐哈尔市将“胚胎培养”等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每人每项可报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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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已开通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报销,按照乙类管理,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按齐齐哈尔市住院待遇政策支付,起付线一年内仅收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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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辅助生殖定点医疗机构同步纳入报销范围,就医患者执行异地就医政策。
-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政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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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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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执行前已参加齐齐哈尔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人员暂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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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办理医保退休前本地实际缴费需要满足15年。
-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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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齐齐哈尔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包括统筹共济和账户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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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设定为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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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按照个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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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暂按2021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划入,待2022年基本养老金标准公布后再统一调整划入额度。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