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河北省的医保家庭共济政策已经实现了跨省使用 。河北省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仅可以共济给省内异地参保的直系亲属,而且共济的资金还可以跨省使用。这一政策使得参保人能够利用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在外省参保的近亲属支付医疗费用,从而为参保人提供了更广泛的医疗保障和便利。
具体操作上,河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医保钱包,并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医保钱包中。然后,参保人可以将医保钱包中的资金转账到参加了职工或居民医保的近亲属的医保钱包中,供其在参保地就医时使用。这样,即使被共济人在外省,也可以使用共济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大大减轻了参保人的经济负担和就医跑腿的麻烦。
需要注意的是,在就医购药时,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此外,一次结算最多只能使用一名共济人的账户进行共济结算,如果所有共济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均不足以支付本次结算,则参保人需要使用其他方式继续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