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医保在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
- 报销比例与吉林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相同。
- 急诊或经转诊转院到长春市就医 :
- 报销比例比照吉林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 自行到长春市就医 :
- 报销比例比照吉林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 跨省异地就医 :
- 报销比例大致在70%至95%之间,具体比例因实际医疗费用、就医地医保政策及参保地相关规定等因素综合考量而定。
- 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费用 :
- 先由个人支付10%,再按照相应比例报销。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