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职工医保报销的最新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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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个人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累计起付线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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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的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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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较在职职工标准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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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门诊慢特病基金按60%支付,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年度内支付1000元,血友病在统筹基金年度内不设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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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在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和特殊药品定点药店发生的国家谈判药品和纳入特殊药品管理的常规药品产生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后,剩余的90%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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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定额结算标准:三级医院住院定额结算标准为4700元,二级医院为3500元,一级医院不设定额结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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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床位费标准:三级医院为30元/天,二级医院为20元/天,一级医院为15元/天。
- 个人账户 :
- 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按照90元/人/月的标准划入。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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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急救:参保人因急诊急救72小时内转入住院后,急诊急救时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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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手续: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清单、入/出院证等其它材料。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负担,提高医保报销的覆盖率和效率。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