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门诊费用 不可以 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医保报销的费用包括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然而,无论是否异地,门诊费用目前都是不可以报销的。
此外,虽然有些情况下异地门诊费用可以通过补办备案手续进行报销,但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下降。具体能否报销以及报销的比例,要看参保地的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而定。例如,外地就医未备案需自行垫付全部的医疗费用,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因此,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务必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医保政策,以便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