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浙江医保家庭共济政策已经扩大到住院费用 。从2024年10月10日起,浙江省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仅限于门诊费用,还可以用于住院费用,同时也适用于省外的就医。
具体来说,家庭共济政策允许参加浙江省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将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此外,还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个人缴费,以及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对于在浙江省内不同统筹区参保的近亲属,如果需要进行异地就医,也可以享受家庭共济政策,通过办理备案绑定,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进行直接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共济政策中的“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历年账户的余额,而非医保卡本身。被授权对象应为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且家庭共济账户授权人可绑定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被授权对象不能享受授权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家人使用共济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仍需按照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享受相应的待遇。
综上所述,浙江医保家庭共济政策可以用于住院费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通过相应的备案和绑定手续。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细节,确保家庭成员能够顺利享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