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医保报销条件如下:
- 参保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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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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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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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户籍在本地就读的中小学生可按学籍自愿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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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年龄内以多种方式就业的城镇居民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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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继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
- 就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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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按规定持本人有效证件就医可享受住院医疗、门诊医疗和生育医疗补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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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或备案医疗机构就医。
- 报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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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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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储蓄卡或者存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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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医疗结算单据报销凭证联)、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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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身份核对表、转诊转院证明等材料(住院待遇)。
- 不纳入支付范围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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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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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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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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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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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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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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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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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国家或者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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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资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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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受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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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予以报销。
- 异地就医 :
-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当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这些条件涵盖了参保、就医、报销材料、不纳入支付范围的费用、报销流程以及异地就医等方面,为南阳市参保人员提供了详细的医保报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