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实现
海南医保已经实现了统筹。具体而言,自2020年1月1日起,海南省率先在全国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筹,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统收统支管理。这一举措旨在解决统筹层次低、管理能力弱、信息碎片化、基金风险大、公共服务不统一、市县间发展不平衡等突出矛盾问题,增强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基金抗风险能力。
海南省的医保基金省级统筹模式包括以下“六统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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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基金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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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基金预决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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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城镇从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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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基金收缴、核算、拨付等经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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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责任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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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这些措施,海南省旨在提高基金运行的安全性和群众的获得感,为全国省级统筹工作提供先行探索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