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医保报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本地就医报销 :
- 参保居民在出院时可以直接在所在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结算。
- 异地就医报销 :
- 参保居民需携带报销资料(如被保险人身份证、医疗费用清单等)前往参保地的“惠菏保”窗口(菏泽市医保局、7县4区医保局服务大厅)进行报销结算。窗口工作人员会进行医保系统录入结算,并出具“惠菏保”结算单。医保系统“惠菏保”理算、支付数据会传输至公管账户管理处,并由公管账户及时批量支付至被保险人账户中。
- 住院报销比例调整 :
- 自2023年12月15日起,菏泽市参保居民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由70%调整为75%。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封顶线为85元/年。
- 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待遇 :
- 门诊慢性病病种有12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封顶线1500元;门诊大病病种有13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0%。恶性肿瘤、重症精神病、Ⅰ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4种大病的封顶线为1万元/年;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艾滋病机会感染、耐多药肺结核5种大病的封顶线为5万元/年;器官移植(肝、肾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血友病3种大病不设起付线,年最高支付限额内不限定门诊额度。
- 住院待遇 :
- 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线分别是200元、500元、700元,第二次住院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60%。
- 大病保险待遇 :
- 起付线为1.2万元,封顶线为40万元/年。补偿比例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为5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为60%,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为70%,30万元以上为75%。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
- 支付限额为1000元。
-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
- 门诊报销的起付线为1800元,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达到1800元后,超出部分才能报销。医疗费用未达到1800元的部分由职工自行承担。
-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
- 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国家财政补助670元)。
- 连续参保激励政策 :
-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4年的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或者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 间断参保政策 :
- 对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或者未连续参保缴费的,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
- 新生儿参保缴费 :
-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 医保帮扶对象参保资助缴费 :
- 继续落实特困、低保、计生优待、优抚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资助政策,实行先交后补。
这些新规定旨在优化医保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遵守这些新规定,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