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
-
退休人员: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为75%,三级医疗机构为65%。
- 住院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
-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80%。
-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为50%(即650元),报销比例仍为80%。
-
退休人员:
-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80%。
-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为50%(即650元),报销比例提升至85%。
- 其他注意事项 :
-
医保报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药不可报销。
-
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额(住院费用)为7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通过不同医疗机构级别的报销比例差异,鼓励患者首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减轻大医院的就医压力。建议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