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和急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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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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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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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80%。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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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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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扣减相应起付线后,在职职工医保支付范围内报销82%、87%、92%,退休人员为84%、89%、94%,建国前参加工作人员为87%、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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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病报销范围后,医保支付范围内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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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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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扣减相应起付线后,医保支付范围内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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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扣减相应起付线后,省市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范围内报销70%(县级75%),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扣减相应起付线后,医保支付范围内报销85%。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药品、服务设施、诊疗项目等,执行就医地政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是否报销,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 个人负担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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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跨省异地就医,通过具备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负担5%后按照本市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未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负担20%后按照本市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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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跨省异地就医,通过具备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备案的,在本市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5%;未办理转诊备案的,在本市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5%。
这些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