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的城乡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了缴费标准、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和报销流程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解读。
缴费标准
集中征缴期
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
零星征缴期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普通群众按1070元/人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固定待遇等待期为90天。
特殊人群资助标准
-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按400元/人标准资助,个人不缴费。
- 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等按200元/人标准资助,个人缴费200元。
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9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5%,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
“两病”门诊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
慢特病门诊
慢性病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参照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每年最高可以报销8000元,合并多种慢性病的,最高可报销10000元。特殊疾病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参照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年度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最高能达到45万元及以上。
住院报销
贵阳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0%,一级医疗机构报销77%,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省内贵阳市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省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报销范围
普通门诊
参保人因日常小病小痛到全省范围内的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普通门诊报销。
产前检查
孕周期内,产前检查报销额度600元,可以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报销,最高可报销到1100元-1200元。
“两病”门诊
参保人患有轻症高血压、糖尿病(未发生靶器官损害),需要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及开药的,可以享受“两病”专项保障待遇。
慢特病门诊
包括高血压伴靶器官损害、糖尿病伴靶器官损害、脑卒中、冠心病等20种慢性病,以及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等17种特殊疾病。
报销流程
线下报销
通过当地金融便民服务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指定的集中代收代办人员,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等缴纳医保费用。
线上报销
通过支付宝、微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等线上平台进行缴费。
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医的,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
贵州省的城乡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了广泛的医疗服务和费用,缴费标准和报销比例明确,覆盖了普通门诊、住院、产前检查、“两病”门诊和慢特病门诊等多种情况。报销流程简便,支持线上和线下多种缴费和报销方式,特别是异地就医备案和直接结算的便捷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参保人的就医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