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
天津在职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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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700元(不满70岁)或650元(70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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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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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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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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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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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报销比例随处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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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师签约参保人员在签约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最高限额10000元基础上增加2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5500元(含)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门诊特殊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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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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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2万元以下85%,超过12万元至45万元部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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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18万元以下90%,超过18万元部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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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45万元(年度累计)。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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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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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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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一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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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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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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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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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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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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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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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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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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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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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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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报销94%,个人自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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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报销96%,个人自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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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报销98%,个人自付2%。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适用于参加天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确认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