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贵州农村合作医疗在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为 40% 。具体报销范围和限额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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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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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1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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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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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的药费、辅助检查费(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和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都在报销范围内。
- 其他补偿 :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为200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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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就诊时,应携带社保卡进行登记,以便顺利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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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各项检查和手术的限额,以避免超出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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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可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更多的报销政策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