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或多个近亲属
浙江医保共济政策允许 一个或多个近亲属 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这些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但必须是在浙江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具体操作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医保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多渠道,承诺并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建立家庭共济绑定关系。当近亲属因省内跨统筹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医保关系时,家庭共济绑定关系将持续有效。若近亲属关系发生变化,授权人应及时申请变更或终止家庭共济绑定关系。
因此,浙江医保共济政策下,一个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给 一个或多个 符合条件的近亲属使用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