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乡居民医保的省外异地结算适用于多种人群,包括长期异地居住、临时外出就医等。办理流程包括备案、选择定点机构和持卡/码就医等步骤。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指南。
适用人群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办理流程
备案
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备案步骤包括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和备案类型,上传证明材料(如居住证、工作证明、转诊单等),并签署电子承诺书。
选择定点机构
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按参保地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持卡/码就医
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注意事项
备案有效期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急诊抢救
因急诊抢救就医的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急诊”标志后,视同已备案,相关费用可直接结算。
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线等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浙江城乡居民医保的省外异地结算适用于跨省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办理流程包括备案、选择定点机构和持卡/码就医等步骤。备案可以通过多种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急诊抢救费用视同已备案。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