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养老和职工养老之间是可以衔接的 。以下是具体的衔接方式和相关规定:
- 省内流动就业 :
- 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时,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 跨省流动就业 :
- 跨省流动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相关要求与有单位的职工是一样的。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 :
- 之前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以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城乡制度衔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 :
- 灵活就业与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只要最终累积起来的年限达到15年,退休之后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合并计算 :
- 灵活就业养老和职工养老可以合并,不管先交的是哪个,缴费的年限都可以累计计算,最终累积起来的年限达到15年,退休之后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养老和职工养老之间的衔接是可行的,并且有多种方式可以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合并,确保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不受影响。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养老保险参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