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山东枣庄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生育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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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如B超、血常规等常规项目)、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这些费用均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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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包括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需要由职工个人负担。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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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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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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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顺产可享受24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难产和多胞胎生育可享受4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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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的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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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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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建议在生育前详细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到各项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