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共济账户 可以 跨省使用。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12月2日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了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这意味着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 。目前,已有包括江苏、河北等9个省份的31个地区(统筹区)实现了这一功能。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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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及被共济人都需要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并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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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点击“医保钱包”功能模块,激活医保钱包,确认使用钱包,选择使用地,填写绑定手机号,点击“立即确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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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后,转账为实时到账。
因此,江苏的医保共济账户不仅可以省内使用,还可以跨省使用,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