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以报销的项目包括以下几类:
- 床位费 :
- 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
- 药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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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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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可全额报销,乙类药品患者需承担部分费用,剩余部分按补偿标准支付,丙类药品不在报销范围内。
- 检查费 :
- 包括检查、化验等费用,限额600元。常规诊疗项目如CT、MRI、彩超等按比例报销。
- 治疗费 :
- 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特殊疾病如血液透析、骨髓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等也在报销范围内。
- 手术费 :
- 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如乳腺结节切除术、白内障手术等。
- 输血费 :
- 手术或抢救时,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 特殊门诊费用 :
- 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 牙科治疗费用 :
- 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拔牙、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
- 其他治疗费用 :
- 如血液透析、骨髓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等也在报销范围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项目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 镶牙、烤瓷牙、种植牙、牙齿矫正 :
- 这些费用通常属于特需服务费,不能进行医保报销。
- 非医保目录内的项目 :
- 如美容整形手术、减肥项目、高端非治疗性医疗服务等。
- 公共卫生服务 :
- 一类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公益性服务不报销。
- 工伤事故费用 :
- 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医保不再重复报销。
- 第三方责任费用 :
- 因第三方原因产生的医疗费用,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医保不予报销。
建议在就医时,详细了解当地医保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项目,减轻个人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