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需累计满20年(其中本地实际缴费至少10年),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若未达年限,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延缴至规定标准。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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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需满20年,且在温州市实际缴费不少于10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 退休时未达年限的,需按当年基数补缴差额,或转为按月延缴灵活就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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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办理条件
-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达标方可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 二档参保人员退休时需转为一档,缴费年限按4:1折算后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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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规则
- 一次性补缴基数参照浙江省上年社平工资,费率8.2%(住院5.2%+门诊3%)。
- 按月延缴期间享受在职医保待遇,但不再缴纳生育保险。
提示:建议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退休时及时办理医保核定手续,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