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四川医保 可以 自动家庭共济。
自2019年3月1日起,四川省实施了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允许城镇职工医保卡的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享。这一政策不仅提高了医保卡的资金使用效率,还增强了共济功能,方便了参保职工的就医购药。
具体来说,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医疗服务费用和药品购买费用。此外,四川省还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家庭共济,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保钱包”服务,将个人账户余额转账共济给近亲属,用于他们的居民参保缴费和看病就医支付。
因此,四川省的医保政策确实支持自动家庭共济,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和工具,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医保资金互助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