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灵活就业人员确实可以选择只缴纳医疗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此外,青岛市人社局也明确指出,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
因此,如果您是青岛的灵活就业人员,并且希望只缴纳医疗保险,您可以选择个人缴纳或者通过第三方代缴的方式来进行。个人缴纳时,您需要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通过第三方代缴,则可以享受与公司职工相同的五险待遇,但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因为所有费用都需要由您个人承担。
建议您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社保缴纳方式。如果您有落户、购房、子女上学等需求,建议您选择代缴社保,以确保能够享受更全面的社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