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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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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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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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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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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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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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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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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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 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
- 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100%,即最高费用报销上限为特殊疾病费用的100%
- 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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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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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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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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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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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300元)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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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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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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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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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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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500元)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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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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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起付标准,直接支付80%
- 药品、检查、治疗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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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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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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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报销比例为90%
综上所述,上海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在80%至100%之间,具体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选择医疗机构,以最大化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