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居民医保的最新政策,以下是关于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
1. 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80%。
-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2. 慢性病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80%。
- 年度支付限额:
- 每个病种最高支付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3.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84%。
4. 特殊病门诊
- 报销比例: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其中个人自付2000元。
5. 大病保险
- 报销待遇:无需额外缴费,参保居民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 报销范围: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累计报销金额一般可达所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6. 其他补充信息
- 财政补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财政补贴670元,个人缴费仅400元。
- 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政策解读或具体操作指导,可以参考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