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清远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政策如下:
1. 市内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2. 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3. 政策依据
上述信息来源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
4. 其他注意事项
- 住院费用报销需达到起付线标准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 报销范围和具体标准可能因医院级别、医疗项目类别等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关注清远市医疗保障局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政策细节或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访问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