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清远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有所调整。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清远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市内住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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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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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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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异地住院的报销比例则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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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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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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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此外,对于异地住院的起付标准也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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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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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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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600元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清远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