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现异地门诊共济的流程如下: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 参保人员需要先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进行备案手续。
- 选择就医地 :
-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应前往本人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进行就医。
- 持卡/码就医 :
- 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以便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费用结算 :
- 在就医地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参保人员可以直接结算普通门诊、住院以及门诊特殊病等医疗费用。费用结算时,会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则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 查询定点医药机构 :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异地备案统筹区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确保所选医院为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
- 急诊及津冀区域就医 :
- 对于异地急诊就医以及前往津冀区域就医的情况,视同已备案,允许直接结算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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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提前确认备案是否成功,并确保所选异地定点医院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以便顺利实现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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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门诊慢特病等特定医疗费用,也应确认是否可以直接结算,并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