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烟台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 住院起付标准 :
-
一级医院:300元
-
二级医院:5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
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后住院每次按100元执行。
- 报销比例 :
-
按一档缴费的:
-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按90%比例支付,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住院的按70%支付
-
二级医院按58%支付
-
三级医院按45%支付
-
按二档缴费的:
-
一级医院按90%比例支付
-
二级医院按72%支付
-
三级医院按60%支付
- 大病保险 :
-
普通居民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8万元
-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8万元以上(含1.8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
-
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
-
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至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补偿
-
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
-
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