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2025年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的具体规定如下:
1. 起付标准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2. 报销比例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甲类药品和统筹基金支付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 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75%。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60%。
3. 适用范围
上述报销比例适用于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使用甲类药品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4. 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来源于东营市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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